语文教师李玉华同志被北京市政府授予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事局
关于授予白洁等144名同志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京教人[2005]25号),按照市教委、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5年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京人教[2 0 05]2 6号)精神,经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评选、公示,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授予白洁等144名同志“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从2 0 06年1月1日起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等有关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特级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教委、市人事局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北京市特级教师学习,弘扬奉献精神、求真精神和创造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为首都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贡献。

各区县教委和有关直属单位要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有计划地组织新评选的特级教师到基础教育师资薄弱的地区和学校开展支教、帮教活动,不断提高我市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特级教师的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师德水平,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200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