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大附中外籍校外住宿学生管理规定
一、 原则上外籍学生一律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的、须满18周岁,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向国际部提出书面申请,国际部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及家长意见决定是否同意校外住宿。
二、 经国际部批准同意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于当日(24小时内)到居住地派出所(需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申办《临时住宿登记》。
三、 凭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到外籍学生公寓办理退房手续,进行地址变更、申请居留许可。
四、 在校外住宿的外籍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与国际部签署学生安全保证书。
五、 根据校外住宿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课堂表现,国际部有权取消学生校外居住资格,招回校内住宿。